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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基礎與實務案例分析解答

李佳14歲,某中學初二學生。壹天,在放學回家的路上,李佳看到壹個購物中心正在進行。

有獎銷售,壹張彩票20元,最高獎金額5000元,於是他買了壹瓶價值20元的洗發水,中了壹個。

壹張彩票。問題:(1)這種情況下獎金應該歸誰所有?

(2)李佳買電腦的行為是否合法有效?他的父母可以要求退款嗎?

分析:(P105)

1.知識點:自然人的民事行為能力。

2.關鍵點:

(1)獎金歸李佳。李佳,14歲,限制行為能力人,雖然不能以自己的行為完全承擔。

他們承擔民事義務,獲得民事權利,但其純粹獲取利益,不損害他人的行為是有效的。

(2)李佳購買電腦不具有法律效力。民法通則第12條第1款規定:10。

壹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進行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活動;其他活動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征得其法定代理人同意。用5000元買壹臺電腦,

這個目標很大;而且李佳是在憤怒的情況下實施的行為,他不能完全理解他的臺詞。

結果,他沒有征求父母的同意。所以李佳買電腦的行為是無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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