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地域因素:國際法和國內法;
2.根據法律地位的因素:憲法和普通法;
3.依法調整的範圍:公法與私法;
4.根據法律調整的具體內容:憲法、刑法、民法、經濟法、勞動和社會保險法、婚姻法、行政法、環境和資源保護法、知識產權法、商法、社會組織法、交通法、金融法、國土資源法、稅法、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非訴訟程序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條為了保護民事主體的合法權益,調整民事關系,維護社會經濟秩序,適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要求,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民法調整作為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壹條為了懲罰犯罪,保護人民,根據憲法,結合中國同犯罪作鬥爭的具體經驗和實際情況,制定本法。
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任務是同壹切犯罪行為作鬥爭並加以懲處,以維護國家安全、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社會主義制度、國有財產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產、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社會經濟秩序和社會主義建設的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