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基礎是道德。沒有道德,法律就不能存在壹天,即使制定了非常完美的法律,也行不通。
比如民法,合同是以誠信為基礎的,誠信是每個人心中的道德。法律誠信首先是以道德誠信為基礎的。如果壹個人在道德上沒有誠信,合同就是壹紙空文,沒有任何效力。所以法國保守派梅斯特說,真正的法律不是用墨水寫在紙上,而是用道德寫在人們的心裏。就像簽合同只是壹種法律形式,不管最後生意能不能做成,最根本的還是簽約人的誠信。所以孔子說:“沒有信仰的人,不知道自己能做什麽。如果沒有大車,沒有大車,怎麽行?”如果壹個人沒有信用,他根本無法在社會上行動,所以我們說誠信是民法的基礎,但誠信不是法律,而是我們心中的道德。
有了這種誠實的道德作為基礎,法律才能有效,契約才能履行。如果沒有道德,再詳細的民法也不會有效。孫中山先生曾經說過,以前在南洋做生意的華人,從來不簽合同,而是帶著口信來送,或者帶著錢來送,這是很講信用的。
。如果壹個人要求簽約,會被商圈的人視為異類,因為他的做法是質疑別人的道德,不尊重別人的品德,最終會被商圈淘汰。這是100多年前,中國的傳統文化和傳統道德還存在的時候。
綜上所述,道德是法律的基礎。要建立有中國文化特色的民法體系,中國文化特色的民法體系的基礎是中國文化中體現的傳統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