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沒有不允許的規則。生活中,很多人為了方便,在家門口放鞋櫃,還擺出自己的門,這是自己的專屬位置。這種做法是錯誤的。物業相關法律法規沒有規定家裏不能放鞋櫃、鞋架,但是《物權法》規定商品房公攤面積歸全體業主所有,個人不得私自占有。也就是說,妳家門前放個鞋櫃,鞋架,就私自占用了所有業主的公攤面積,這是不允許的。
2、物業管理《物業管理條例》有明顯規定,物業應當做好物業管理區域的安全工作。壹旦發生安全事故,物業必須采取緊急措施,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救援工作。在維護公共秩序時,不能損害公民的合法權益。聽起來物業沒有權利私自移動鞋櫃,但是我們要明確,鞋櫃占用的是公共區域。在存在壹定安全風險的情況下,車主必須配合。業主不同意的,經業主大會同意,可以自行處置物業,費用仍由業主自行承擔。
3.公攤面積使用的危害其實公攤面積使用也是有危害的。比如樓道裏發生安全事故,壹旦妳的鞋架影響到別人,妳肯定要負責。或者有人踩了妳的鞋,不小心摔倒了,也會是妳的責任。如果嚴重,還可能承擔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