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制度是國家組織的選拔合格法律職業人員的國家考試制度。將現有司法考試制度調整為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制度,在全國實行統壹組織、統壹命題、統壹標準、統壹錄取的考試方式,每年考試壹次。根據國家法律職業需要,確定年度合格比例,將現有國家司法考試協調委員會調整為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協調委員會,將負責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制度的設計和改革以及合格標準的確定。
(2)改革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內容。
考試內容增加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重點考查憲法法律知識、法治思維和法治能力,通過案例分析和法律方法,測試考生在法律適用和事實認定方面的法治實踐水平。加強法律職業道德考核,使法律職業道德成為法律職業人員入職的重要條件。考試以案例題為主,每年更新相當比例的案例,大大提高了案例題的分值。
(三)加強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科學化、規範化和信息化建設。
建立權威的命題和考核專家團隊,加強題庫和案例庫建設,每年更新案例庫,推進考試考核工作科學化、規範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