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保值。既然是文件,壹般就寫。除了便於攜帶、查閱和使用,最珍貴的是可以長期保存,可以為後人保存前人的思想。相反,由於沒有合理的保存機制,口頭法和不成文法在歷史的長河中消失得無影無蹤。所以,文學的首要意義是保存,而對我們來說是傳承。
第二,借鑒的作用。後人可以了解前人的法律思想,吸收他們的經驗和智慧。任何書都是有用的。甚至壹些反動的、落後的、專制的王朝或政權的法律經典,也含有壹些有益的營養,值得學習和掌握。
——文學能給我們最真實最清晰的依據,尤其是在強調證據的法律領域!!!
第三,認知價值。壹個時代的法律,不僅僅是法律內部的事情,還涉及到當時的政治、經濟、社會思潮、民風民俗、文學等,包括當時皇帝、朝臣、著名普通人的具體案例。從它的字裏行間,我們可以了解到幾千年前古人的生活和思想,這是純文學書籍無法完全涵蓋或概括的。這些法律文件中包含了許多故事和人生哲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