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程序不同:行為人是否承擔刑事責任,只能由國家司法機關按照刑事程序決定。其他法律責任不通過刑事訴訟確定。
3.處罰結果不同:刑事處罰往往是對負刑事責任者的追責,是最嚴厲的國家制裁方式。不僅可以剝奪被判刑人的財產,還可以剝奪其人身自由、政治權利甚至生命。其他法律責任導致處罰等嚴重法律後果。刑事責任是指犯罪人實施犯罪行為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依照刑法的規定追究法律責任,包括主刑和附加刑兩種刑事責任。主刑是適用於犯罪分子的主要刑罰,只能獨立使用,不能單獨適用。主刑分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分為罰金、剝奪政治權利和沒收財產。驅逐也可以獨立適用或附加適用於犯罪的外國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條法律明文規定為犯罪的,應當依法定罪處罰;法律沒有明確規定是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罰。
第四條對於任何人犯罪,在法律適用上壹律平等。任何人都不允許有超越法律的特權。
第五條刑罰的輕重,應當與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擔的刑事責任相適應。
第六條。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犯罪,除法律另有規定的以外,都適用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