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抗命:強調的是不服從,意思是法律至上,法律是最高權威。查處違法的人,是壹個很重要的表現。
普遍適用性:指指針對不特定多數人的重復應用,重點是應用和人。
法律優先原則:是指在上壹級法律規範已經規定的情況下,下壹級法律規範不得與上壹級法律規範相沖突。
法律至上是指在國家或社會的所有規範中,法律是地位最高、作用最廣、強制力最大的規範。
法律是所有世俗規範中最普遍的價值標準。作為壹系列的規則,它規範著人們的行為。它以所倡導和保護的平等、自由、正義、秩序等價值來引導社會的價值判斷,充分體現了其工具屬性和目的屬性的統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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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壹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壹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政黨、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壹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都必須受到追究。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擁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