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加強產品質量監督管理,提高產品質量水平,明確產品質量責任,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制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65438+於1993年2月22日經NPC第七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自1993年9月22日起施行。
擴展數據:
為了保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促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特制定本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於1999年3月15日通過,並於1999年6月5438+00日實施。* * *計第二十三章第428條。
確立原則
1.合同當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壹方不得將自己的意誌強加給另壹方。
2.當事人有權依法自願訂立合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幹涉。
3、當事人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4.當事人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
5.當事人訂立和履行合同,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擾亂社會經濟秩序,損害社會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