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國土委發布特別提示。市民買房前,壹定要認真核實是否符合9月30日市政府辦公廳發布的“限購令”規定的條件;對不符合規定條件的,房地產主管部門不予辦理備案登記過戶,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由買賣雙方自行承擔。9月30日,市政府辦公廳發布《關於進壹步貫徹落實國務院文件精神堅決遏制房價過快上漲的補充通知》。
明確本市暫時實行限制購房家庭數量政策。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含家庭成員為本市戶籍居民的),限購2套住房;對能提供本市1年以上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家庭,限購1套住房。
暫停擁有2套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擁有1套以上(含1套)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無法提供1年以上本市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本市購買住房。境外機構和個人購房應嚴格按照相關政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