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排氣出口段的長度至少應為直管段直徑(或等效直徑)的4.5倍。
3.排氣管的出口方向應避開易受影響的建築物。排煙管道高度和位置的具體規定由省環境保護廳制定。
4、排煙系統應密封完好,嚴禁人為稀釋排氣管中汙染物的濃度。
5.餐飲業產生特殊惡臭時,參照《惡臭汙染物排放標準》中的惡臭濃度指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
第二條大氣汙染防治應當以改善大氣環境質量為目標,堅持源頭控制,規劃優先,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優化產業結構和布局,調整能源結構。防治大氣汙染,要加強燃煤、工業、機動車船、揚塵、農業等大氣汙染綜合防治,開展區域大氣汙染聯防聯控,實施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揮發性有機物、氨等大氣汙染物和溫室氣體的協同控制。
第十八條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建設對大氣環境有影響的項目,應當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並公開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向大氣排放汙染物的,應當符合大氣汙染物排放標準,並符合重點大氣汙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的要求。
第二十條向大氣排放汙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國務院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的規定設置大氣汙染物排放口。禁止以竊取、篡改、偽造監測數據等逃避監管方式,以逃避現場檢查為目的暫時停產,非緊急情況下開啟應急排放通道,大氣汙染防治設施非正常運行等方式排放大氣汙染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