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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三級應急響應標準

法律分析: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者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產安全,或者造成3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傷),或者造成重大直接經濟損失的生產安全事故。超出縣級人民政府應急處理能力的安全生產事故和災害。發生跨縣級行政區域安全生產事故災難。市(地)人民政府認為有必要應對的生產安全事故。滿足其中壹條,即啟動三級響應。

法律依據: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性質、危害程度和範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分為特別重大(級)、重大(級)、重大(級)、壹般(級)四個級別。其中,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主要包括:大中城市發生1肺鼠疫、肺炭疽疫情並有蔓延趨勢,或肺鼠疫、肺炭疽疫情波及兩個以上省份並有進壹步蔓延趨勢。傳染性非典型肺炎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時有發生,並有蔓延趨勢。3.涉及多個省份的不明原因群體性疾病正在蔓延。4 .新的傳染病或者我國未發現的傳染病發生或者傳入,並有擴散趨勢,或者發現我國已經消滅的傳染病再次流行。5.發生了強毒株、毒株和致病因子的丟失。周邊地區和與我國通航的國家和地區發生重大傳染病疫情,出現輸入性病例,嚴重危害我國公共衛生安全。7 .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其他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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