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根據《民法典》第壹百四十三條規定,符合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壹)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2)意思表示真實;(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民法典》第壹百五十三條規定,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強制性規定不使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違反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指導意見》第十五條規定:“當事人約定壹方以他人名義購買房屋,並將房屋登記在他人名下的,借款人實際享有該房屋的權益,借款人可以請求登記人(名人)根據合同約定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可以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