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首先需要看是屬於侵占罪還是職務侵占罪。根據規定,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將他人給予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返還的行為。數額較大是指65438+萬元以上,數額巨大是指65438+萬元以上。數額較大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職務侵占罪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占有本單位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以五千元作為職務侵占罪“數額較大”的起點;以65438+萬元作為職務侵占罪“數額巨大”的起點。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壹條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的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條、第三百八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