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打架,丈夫對妻子實施家暴,導致妻子輕傷。妻子可以向居委會(村民委員會)或所在單位求助,要求丈夫勸阻或調解。如果丈夫不同意調解,妻子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要求調查。至於丈夫會不會被拘留,答案是原則上不會,但也不是完全不可能。所以夫妻之間打架,不管怎麽處理,都會對雙方的婚姻關系造成傷害。所以公安機關在處理這個問題的時候會非常謹慎,原則上不會拘留當事人,以免給雙方的婚姻關系帶來負面影響。但如果妻子執意要處理,公安機關可以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對丈夫進行處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042街。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幹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通過婚姻索取財物。
禁止重婚。禁止配偶與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之間的虐待和遺棄。43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或者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