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只要夫妻之間的保證書不涉及違法內容或違反社會公德,壹般經夫妻雙方簽字認可後,在夫妻之間具有法律效力。
2、基於言詞,壹種合同證明,口頭證據不是基於言詞,這在法律上證明了時間條件。在沒有違法法規的情況下,只要是雙方意誌的真實表達,都是受法律保護的。
3.需要是兩個人共有的,真實意思表示不受強制和脅迫,公平,不損害他人或者第三人的利益,不違反法律和社會公德。
擔保通知:
1.擔保書上對這壹方過錯行為的記錄,可以作為另壹方主張關系破裂、另壹方有過錯的直接證據,在離婚訴訟中具有重要的證明作用。
這種過錯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重婚、同居、家庭暴力以及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等情形的,無過錯方還可以請求損害賠償。
2.擔保書中“放棄財產”的承諾,或者單方保證將來離婚時如何分割財產,內容明確的,應當認定為婚內財產約定。
符合《婚姻法》第19條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和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 * *以其全部或者部分,部分以* * *。協議應采用書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