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保護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維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促進未成年人在德、智、體、美、勞等方面全面發展,培養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培養民族復興的時代新人,根據憲法,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
修訂後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分為總則、家庭保護、學校保護、社會保護、網絡保護、政府保護、司法保護、法律責任和附則,共九章132條。
2.6月1日,教育部部長陳寶生發布教育部第50號令《未成年人學校保護規定》,宣布從20265438年9月1日起在全國範圍內正式實施。這是為了貫徹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在廣泛調查和公開征求意見的基礎上頒布未成年人學校保護規定。
《條例》落實未成年人保護法中關於“學校保護”的規定,系統整合、創新和完善學校保護制度,分為壹般保護、特殊保護、管理要求和保護機制,全面構建學校保護體系,並就學生欺淩、校園性侵害等社會關註的熱點問題建立和完善相應的專門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