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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不同意結婚,不給戶口本怎麽辦?

想結婚的父母不給戶口本,可以到派出所申請戶籍證明。婚姻自由,任何人包括父母都無權幹涉。當事人可以到派出所開具戶籍證明,然後到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辦理結婚手續。結婚證是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的證明婚姻關系有效的法律文件。結婚證原件壹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

到派出所開具戶籍證明,其效果是壹樣的。婚姻自由,任何人包括父母都無權幹涉。當事人可以到派出所開具戶籍證明,然後到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辦理結婚手續。

當事人無法出具戶口簿的,婚姻登記機關可以憑公安部門或者有關戶籍管理機構出具的加蓋印章的戶籍證明辦理婚姻登記;當事人屬於集體戶籍的,婚姻登記機關可以憑集體戶口簿上本人的戶籍卡或者加蓋單位印章的戶口簿復印件辦理結婚登記。

當事人未辦理落戶手續的,戶口遷出地或者對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可以憑公安部門或者有關戶籍管理機構出具的證明材料辦理婚姻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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