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父母買房,寫孩子名字。誰擁有產權?

父母買房,寫孩子名字。誰擁有產權?

法律分析:父母買房,房產證上有孩子名字的,視為孩子的財產,另有約定的除外。父母投資給孩子買房有兩種情況:1。當事人結婚前,父母出資為雙方購房的,該出資視為對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2.當事人結婚後,父母出資雙方購房。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62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歸夫妻雙方所有: (壹)工資、獎金和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和投資所得;(三)知識產權收入;(四)繼承或者贈與的財產,但本法第壹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 * *所有的財產。丈夫和妻子對同壹財產有平等的處置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63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壹方的個人財產: (壹)夫妻壹方的婚前財產;(二)壹方當事人因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屬於壹方的財產;(四)壹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壹方所有的財產。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關於婚姻的司法解釋-第29條。當事人結婚前,父母出資為雙方購房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是對雙方的贈與的除外。當事人結婚後,父母出資為雙方購房的,按照約定辦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千零六十二條第壹款第四項規定的原則處理。

  • 上一篇:分期樂是正規的網貸平臺嗎?
  • 下一篇:高考指南:留學生回國復讀如何參加?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