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處作業操作證是從事登高架設或安裝、維修、拆除人員必須取得的特種作業操作證。證是安監局發的,辦理高處作業操作證需要1-2個月。
根據《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和考核管理規定》第壹條的規定,為規範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和考核,提高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水平,預防和減少傷亡事故,根據《安全生產法》、《行政許可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生產經營單位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發證、復審和監督管理。
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對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高空作業許可證的適用範圍:
1.凡在距有可能墜落的墜落高度基準面2m以上(含2m)的高度進行的作業,都屬於高空作業的範圍;
2.在建築行業,高空作業的範圍相當廣泛,比如高層建築外墻攀爬的清潔工人、門窗安裝工等。
高處作業許可證,由應急管理部簽發(工種全稱:高處安裝、維修、拆除作業許可證)。),是從事高空架設或高空安裝、維修、拆除人員必須取得的特種作業操作證。
該證書需要在獲得後每三年復審壹次。可以在官網查真偽,是全國通用的壹種證書。
法律依據:
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與考核管理規定
第三條本規定所稱特種作業,是指容易發生事故,對操作人員和他人的安全健康以及設備設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業。特種作業的範圍應當在特種作業目錄中規定。
本規定所稱特種作業人員是指直接從事特種作業的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