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工商戶可以合夥經營。個體工商戶可以單獨經營,也可以與家庭合夥經營。國家對個體工商戶實行平等市場準入、公平待遇的原則。申請登記為個體工商戶的,應當向經營場所所在地的登記機關提出登記申請。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十六條申請市場主體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壹)申請書;(二)申請人的資格文件和自然人的身份證明;(三)住所或者主要經營場所的有關文件;(四)公司、非法人企業法人、農民專業合作社(聯盟)章程或者合夥協議;(五)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市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規定提交的其他材料。國務院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根據市場主體類型,制定登記材料清單和文書格式樣本,並通過政府網站和登記機關服務窗口向社會公開。登記機關不得要求申請人提供通過政府信息共享平臺獲取的市場主體登記相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