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各領域專家認為,刪除《焦點平面》不構成侵權的主要原因是所謂的“合理使用”。實際上,所謂“合理使用”是立法者為了平衡著作權人和公眾的利益而設置的壹項特殊法律制度。也就是說,妳的著作權人不要太囂張,老是說別人侵犯妳的著作權,不利於社會進步和文化發展。如果妳是為了特定的目的而使用,那就用了,不算侵權。著作權法有十二條規定。作為對版權的限制,這些限制主要是在研究、學習和新聞傳播領域。胡歌自己說《饅頭》是學視頻剪輯做的,是合理使用。當然,如果只是放在家裏電腦上,沒有傳播出去,也可以視為用於研究學習,屬於合理使用。壹旦放到網上,讓大家隨意下載,就超出了合理使用的範圍,構成了對原創著作權的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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