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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撫養權的程序是什麽?

法律分析:變更撫養權有兩種方式:壹是協議變更。雙方同意變更子女撫養權的,可以協議變更,簽訂變更撫養權協議。同時,妳也可以去公證處對監護權的變更進行公證。妳需要攜帶申請人的身份證、戶口本、離婚證、離婚協議書、孩子的戶口本、出生證明、變更監護協議等資料。第二,訴訟變更。如果有孩子撫養權的壹方不同意變更撫養權,另壹方可以再提起訴訟。壹般有以下三種情況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持:(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壹方因嚴重疾病或者殘疾,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二)與子女* * *共同生活的父母壹方未盡到撫養義務或者虐待子女,或者與子女* * *共同生活確實對子女身心健康產生負面影響的;(三)已滿八周歲的子女願意隨對方生活,且對方有撫養能力的;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部分適用的解釋(壹)第五十五條離婚後,父母壹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撫養費的,應當另行起訴。第五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父母請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壹)與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母壹方因嚴重疾病或者殘疾,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二)與子女* * *共同生活的父母壹方未盡到撫養義務或者虐待子女,或者與子女* * *共同生活確實對子女身心健康產生負面影響的;

(三)已滿八周歲的子女願意隨對方生活,且對方有撫養能力的;

(四)有其他正當理由變更的。

第五十七條父母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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