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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機關應該對輔警進行哪些管理?考試晉級和選拔晉級要在輔警級別之間進行。

公安機關對輔警實行分級管理,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和程序評定、晉升或者降低輔警等級。輔警的級別應當作為確定輔警工資和其他福利待遇的依據。各級輔警沒有領導、指揮和隸屬關系。

輔警是指納入核定編制管理,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為公安機關日常運行和警務活動提供輔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人員。

輔警按照崗位職責分為文職輔警和勤務輔警。不包括在公安機關從事餐飲、保潔、保安等後勤服務的人員,以及治安聯防、治安誌願者、村保隊、校保隊等負責社會面防控的人員。

壹、申請輔警應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壹)具有中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法律法規;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四)符合國家和本省規定的年齡和學歷要求;

(五)具有國家和本省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職業資格或者特殊技能;

(六)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輔警不得從事下列工作:

(壹)承擔國內安全、反邪教、反恐怖、技術偵察等任務;

(二)辦理涉及國家秘密的事項;

(三)出具鑒定報告,認定交通事故責任;

(四)作出行政許可、行政強制、行政處罰等行政決定;

(五)實施刑事和行政強制措施;

(六)開展案件調查取證、審核工作;

(七)保管武器和警械;

(八)國家規定不得從事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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