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收入申請表
主要變化:
(1)調整通過銀行申報國際收支統計的範圍。
(二)印制涉外收付新要求。
(三)調整境內企業內保外貸履約報告要求。
(四)調整跨境電子商務貿易申報要求。
(5)合並退款和錯誤匯款的申報要求。
(六)在證件順序上明確識別居民個人和非居民身份。
(七)明確單位基本信息表的信息報送要求。
(八)明確海關特殊監管區域、自由貿易區等特殊區域居民身份的認定標準和申報方式。
(九)明確涉外收支中現金金額、結匯/購匯金額和其他金額的含義。
(十)根據《涉外收支交易分類與代碼》(2014版),明確易混淆的交易項目。
(十壹)明確集中或零結算的申報方式。
(十二)明確壹年以上歷史數據的修訂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