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向當地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舉報。
2.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3.通過訴訟解決。
根據國家規定,在仲裁或訴訟中,要求在規定時間內足額支付勞動者工資,還需支付相當於工資25%的經濟補償金。不明原因拖欠工資是用人單位在沒有任何法定甚至合理理由的情況下拖欠員工工資的行為。
拖欠或者不足額支付勞動者工資的行為。無故拖欠工資是違法的。如果雙方都有合同,違約方可以將對方告上法庭。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應註意欠薪維權:
1,確認與單位的勞動關系事實,如工資單、考勤記錄、工作期間的文件記錄等。
2.確認勞動關系後,可以針對單位拖欠工資的違法行為,與老板協商要求單位補發工資。
3.協商不成,攜帶相關材料到勞動局投訴,或者直接到單位所在地勞動仲裁委員會提交勞動仲裁。
4.如果欠薪數額比較大,可以直接找律師提起訴訟,通過訴訟拿回欠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