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在刑事訴訟中,除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告知後才辦理的案件和其他不需要偵查的輕微刑事案件外,其他案件均由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我國公訴權的主要內容包括:審查起訴;決定起訴或不起訴;提起公訴;派員出庭支持公訴。
擴展數據
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已經查清;證據真實、充分;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除適用簡易程序的案件外,應當派員出庭支持公訴。
與國外檢察權顯著不同的是,在壹些西方國家,公訴權幾乎可以與檢察權相提並論,公訴職能是其檢察機關最重要的職能。在中國,公訴權只是檢察權的重要組成部分。此外,檢察權還包括偵查監督、審判監督等壹系列法律監督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