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俗稱國家三包法),是零售商業企業銷售商品“包換、包退”的簡稱。是指在商品進入消費領域後的壹定時期內,賣方對買方購買的商品負責的壹種信用擔保方式。對於不是由於用戶使用和保管不當,而是屬於產品質量問題的故障,提供此項服務。
第五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消費者有權要求經銷商承擔三包責任。
1.不具備產品應當具備的性能,且未事先說明的;
2.不符合明確采用的產品標準的要求;
3.不符合產品說明、實物樣品等表明的質量條件。;
4.產品經技術監督行政部門和其他法定部門檢測不合格的;
5.該產品維修兩次後無法正常使用。
案例:北京消費者胡女士今年元旦花了3000多元買了壹臺洗衣機。洗衣機送到家的時候,她老公不在,只有她和孩子在家,孩子在哭。她著急的時候沒有開箱驗貨,直接在送貨單上簽字。然而,她丈夫晚上回家拆包時,發現洗衣機前箱有明顯凹痕,於是要求商家更換。但商家聲稱胡女士已經簽字,當時沒有提出異議,而且洗衣機盒子上的凹痕也不能證明是商家造成的,所以拒絕換貨。商家還表示,只有洗衣機質量有問題,才能免費換貨。無奈,胡女士只好自認倒黴,但每當看到洗衣機的凹痕,她就郁悶,後悔當時太疏忽,也質疑商家太不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