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機關部門-組織部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2.兵部-國防部、總參謀部、總裝備部、總後勤部。
3、does——外交部、教育部。
4.邢司-司法部、最高法院、檢察院、公安部。
5、農業部、財政部、民政部
6.工業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交通部、水利部、林業部、國家發改委
古代六大功能:
1,吏部:負責全國文官的選拔、考試、任免、晉升、調動和表彰。?
2.住房部:掌管全國戶籍、土地、貨幣、各種稅收和官員工資。?
3.禮部:掌管重要的帝王儀式(如祭天、祭祖等。),科舉,接待外賓。
4.兵部:掌管武職官員、訓練和武器。?
5.懲罰部:負責國家司法和行政。?
6.工業部:主管水利和重大民用建設項目。
擴展數據
三省六部制
三省六部制度形成於西漢以後,正式確立於隋,並在唐代得到進壹步完善。
隋、唐、宋時期的最高中央政府機構。三省指中書省、門下省、尚書省,六部指尚書省下的吏部、戶部、禮部、戰部、刑部、業部。每個部門有四個分部,其中* * *是二十四個。東漢時形成尚書省(稱尚書臺),三國時形成中書省和門下省,目的是劃分和限制尚書省的權力。
在發展過程中,組織形式和權力發生了演變,到隋代才統壹為三省六部,主要負責中央政令和政策的制定、審議和執行。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三省六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