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前8世紀至6世紀統治時期,羅馬法的形式是原始習慣法。公元前6世紀末奴隸制國家形成後,羅馬法由不成文的習慣法演變為成文法。
公元前451年,也就是450年前,羅馬頒布了著名的《十二銅表法》,這是羅馬法發展史上的壹個重要裏程碑。以前的習慣法含糊不清,模棱兩可,司法人員任意使用,平民深受其害。“十二銅表法”的出現,使刑事訴訟中的定罪量刑和民事訴訟中的裁決成為標準,這是非常重要的。
“十二銅表法”是當時羅馬社會政治鬥爭的產物,尤其是平民與士紳貴族之間鬥爭的產物。它集中了過去的習慣法,是根據當時社會經濟發展的需要而編纂的。它是羅馬習慣法向成文法轉變的重要標誌,是羅馬法發展的基礎。
習慣法通常是貴族制定的。這是不成文的法律,所以平民深受其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