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身份權。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後,應當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並置備股東名冊。
2.參與決策的權利。股東大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股東可以通過股東大會實現公司重大事項的決策權。
3.資產收益權。股東有權分享紅利和分配公司清算後的剩余財產。
4.撤回權。在某些情況下,股東可以要求以合理的價格購買他們的股份。
5.知情權,股東有權了解公司的基本經營狀況。
6.提議、召集和主持股東大會臨時會議的權利,代表十分之壹以上表決權的股東有權提議和召集股東大會臨時會議。
7.優先考慮新股的轉讓和認購。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有優先轉讓權,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有優先認購權。
8.轉讓出資或股份的權利。
股東義務主要包括以下三項內容:
1.遵守公司章程的義務。
2.按時足額繳納所認繳出資的義務。
3.驗資完成後,公司不得撤回出資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