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加強安全生產,預防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021 6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NPC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了《NPC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決定》,自1年9月1日起施行。
以人為本,堅持安全發展。新法明確提出安全生產工作要以人為本,把堅持安全發展寫入總則,對於堅持紅線意識,進壹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實現安全生產形勢根本好轉的目標具有重要意義。
推進安全生產責任保險。根據2006年以來河南、湖北、山西、北京、重慶等省(市)的試點經驗,重點是增加事故單位職工以外的事故受害人賠償資金來源。新法規定,國家鼓勵生產經營單位參加安全生產責任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