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關於規範和查處機動車違反限速交通違法行為的指導意見》第壹條:應當根據法律法規選擇測速取證設備。記錄機動車違反限速行駛交通違法行為的交通技術監控設備(以下簡稱“測速取證設備”),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購置設置。新投入的測速取證設備要報請政府列入財政預算,禁止企業和個人投入。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要嚴格按照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機動車車速裏程表》(GB/T21255)、《機動車區間超速行駛技術規範》(GA/T959)等技術標準要求,選擇測速取證設備。
第二條:科學合理設置測速取證設備。測速取證設備的安裝應當遵循合法、規範、公開的原則,按照《道路交通信息監控記錄設備安裝規範》(GA/T1047)的要求,科學規劃、合理布局、規範安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