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1.1噴頭宜布置在屋頂或吊頂下,便於與消防熱氣流接觸,有利於均勻布水。當噴嘴附近有障礙物時,應符合本規範7.2節的規定或增加噴嘴以補償噴水強度。
2.7.1.2垂直和下垂噴頭的布置,包括同壹配水支管上噴頭的間距和相鄰配水支管的間距,應根據系統的噴水強度、噴頭的流量系數和工作壓力確定,不應大於表7.1.2的規定,且不應小於2.4m。
3、7.1.3除吊頂噴頭和安裝在吊頂下的噴頭外,垂直和下垂標準噴頭的防濺板與屋面的距離不應小於75mm,不應大於150 mm。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是壹種滅火裝置,是壹種廣泛使用的固定消防設施,具有價格低廉、滅火效率高的特點。根據功能不同,可分為手動控制和自動控制。系統配有報警裝置,發生火災時能自動報警。自動控制消防噴淋系統還能自動噴水,並與其他消防設施同步工作,因此能有效控制和撲滅初期火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