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贏了官司老賴不還錢怎麽辦?

債務人勝訴後不償還所欠款項的,債權人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在執行期間查封債務人不動產的,應當拍賣被查封的財產,拍賣後返還拍賣價款。償還後如有剩余,應當將原數額返還原產權所有人。

申請強制執行。《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四條規定,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的財產部分,由第壹審人民法院或者與第壹審人民法院同級的財產執行地人民法院執行。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法律規定先執行後繳納執行費。另外,6個月內不執行的,可以向上壹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沒有額外的費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三條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六個月內不執行申請執行的,被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壹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壹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自行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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