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知道,在遇到喜歡的人之後,我們通常會選擇通過結婚來和對方生活在壹起。但是,盡管有這種情況,還是有壹部分人婚後的婚姻狀況特別不好。甚至在經營婚姻的過程中,存在對對方實施家暴的做法。以至於妳的婚姻出現了比較大的危機。
貴州兩名女子躲過家暴卻又作案?重婚?。
今年3月和5月,67歲的楊和47歲的潘分別被貴州省三穗縣人民法院以重婚罪判處6個月和4個月的有期徒刑。這兩個女人犯重婚罪主要是因為沒有離婚就離開了家。但是離家出走的原因讓大家覺得特別震驚,因為兩個女人在經營婚姻的過程中,都遭到了丈夫的家暴。
選擇去法院起訴。
其次,我個人感覺妳在遭遇家暴後選擇保留有利證據。然後拿出證據去法院起訴對自己實施家暴的人。因為這樣既能維護自己的權益,也能對自己形成更好的保護。最重要的是,在起訴過程中,法院也會選擇嚴懲肇事者。
家庭暴力是壹種錯誤的做法。
最後,我個人覺得,在家庭中實施家暴,無論在任何情感上,都是錯誤的做法。所以大家還是要保持壹個比較理性的態度,然後用心經營自己的家庭。這樣,家庭暴力的機會就會減少。同時也能讓妳的家庭生活更加幸福。最後,我個人覺得每個人在面對家暴的時候都需要做到零容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