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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醫保異地就醫報銷比例

法律主觀性:

成都市醫保異地報銷比例如何規定,與我們的日常工作或生活息息相關。壹、報銷比例起付標準3000元以上為88%,3000元至5000元為95%,10000元為92%,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額為95%,其中乙類藥品為80%,貴重藥品為70%。二、成都市、成都市特殊門診報銷起付線標準為1,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壹級醫院200元,二級醫院400元,三級醫院800元,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含鄉鎮衛生院)160元。2.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壹級醫院100元,二級醫院200元,三級醫院500元,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含鄉鎮衛生院)100元。3、壹個自然年度內,第壹類疾病不計起付標準;二、三類疾病計為兩個起付標準,不連續降低;第四類疾病首次支付標準的計算。三。報銷條件只要符合異地就醫相關規定的四川省城鎮職工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管理的新農合參合人員,已辦理相關手續的,在四川省內跨市(州)就醫時,均可享受壹卡通結算的便利。按照異地就醫“參保地治療”的原則,省內異地跨市(州)就醫發生的醫療費用,按參保地政策報銷。

法律客觀性:

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八條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和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九條參保人員的醫療費用應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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