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是為了建設和鞏固國防,保障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順利進行,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根據憲法制定的法律。
65438 2020年2月2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NPC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修訂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2021年6月26日起施行。
復習情況
1997年3月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同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84號公布。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根據2009年8月27日NPC第十壹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關於修改部分法律的決定》。
65438 2020年2月2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NPC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修訂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2021年6月26日起施行。
修改歷史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夕,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壹屆全體會議通過了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 * *同壹綱領,於1949年9月29日頒布,具有臨時憲法的作用。
隨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起草制定,分為四個部分,都用相應的年號來區分。壹般默認憲法是最新版本,即1982年憲法的2018修訂版。
1949年9月29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壹屆全體會議選舉產生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宣告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
並通過了《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議事程序》,它起著臨時憲法的作用。1949年頒布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法》,雖然不是真正的憲法,卻奠定了憲法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