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重要作用:促進就業和創新《意見》指出,互聯網金融在促進小微企業發展和擴大就業方面發揮了不可替代的積極作用,為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打開了大門。
3.有利於提高金融服務質量和效率。《意見》指出,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有利於提高金融服務質量和效率,深化金融改革,促進金融創新發展,擴大金融業對外開放,構建多層次金融體系。國家的態度很明確,那就是:支持!《意見》指出,支持互聯網企業依法合規設立互聯網支付機構、點對點借貸平臺、股權眾籌平臺和網絡金融產品銷售平臺,建立服務實體經濟的多層次金融服務體系,更好滿足中小企業和個人的投融資需求,進壹步拓展普惠金融的廣度和深度。同時,《意見》還指出,鼓勵電子商務企業在符合金融法律法規的條件下,建設和完善在線金融服務體系,有效拓展電子商務供應鏈業務。
《意見》明確,將開展反洗錢和防範金融犯罪工作。從業人員應當采取有效措施識別客戶身份,積極監控和報告可疑交易,妥善保存客戶信息和交易記錄。堅決打擊涉及非法集資的互聯網金融犯罪,防範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秩序。
法律依據:《網絡安全法》第1條“立法目的”明確規定,維護我國網絡空間主權。網絡空間主權是壹國國家主權在網絡空間的自然延伸和表達。應尊重各國自主選擇網絡發展道路、網絡管理模式、互聯網公共政策和平等參與國際網絡空間治理。第二條明確規定,我國網絡和網絡安全的監督管理適用網絡安全法。這是中國網絡空間主權最高內部管轄權的具體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