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警方接到舉報,有人在昆明街販賣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火蜥蜴。當警察到達現場時,30多條火蛇已經售出,還有68條未售出。這些火蜥蜴以每條10元的價格出售。吃野味在我國很多地方都很流行。很多人覺得野味比國內營養好,對身體好。正是在這種觀念的影響下,很多人會花很多錢去買野生動物。這就是所謂的吃野味,漲價會滋生非法捕獵野生動物。這些野生動物中有許多受保護的動物。先說賣家犯了哪些罪:
第壹,觸犯了我國的刑法。
我國刑法中明確規定,非法收購、運輸、加工、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制品,違反我國野生動物保護法,將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特別嚴重。
第二,蠑螈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
很多人可能沒聽說過這種叫蠑螈的動物。由於其棲息地遭到破壞,難以生長繁殖,導致野生資源減少。因此被國家列為二級保護動物。張在街上賣肯定是違法的,但買火蜥蜴的人大多也是把它當成觀賞動物。蠑螈有毒,不能食用。
妳知道中國二級保護動物在街上賣10元嗎?賣家犯了什麽罪?歡迎留言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