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區分孩子的年齡。如果孩子在10周歲以下,只要學校不能提供充分的證據證明自己沒有責任,那麽學校肯定要承擔賠償責任。如果孩子已經到了10周歲,如果有證據證明學校沒有盡到責任,同樣由學校賠償。
其次,這種情況下,家長要求學生家長和學校共同承擔責任。通過咨詢,主要是醫藥費、父母帶孩子看病的誤工費、誤工費。協商不成,訴訟和解,學校和侵權家長都被列為被告,要求賠償。
希望對妳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