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護假是指依法登記結婚的夫妻。產假期間,男方享有壹定時間的互相照顧權。勞動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沒有對陪產假做出明確規定,取決於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實際規定,基本見於各地的計劃生育條例,法律地位不高。當然,還是存在有的地方有陪產假,有的地方沒有陪產假的情況。
陪護假申請流程:
1.首先,妳要咨詢妳所在企業的人事部門,明確妳請陪產假需要的證件、時間、程序。2.準備相關材料:壹般請假需要的材料主要有結婚證和出生證,天數壹般在3-15天。具體要求以公司規定為準。3.辦理請假手續:根據企業的請假規章制度,填寫相應的請假表格,找相關部門領導簽字批準。
綜上所述,國家法定陪產假的天數根據各地法律政策的不同而不同,勞動者需要根據所在地區的具體規定來確定陪產假的天數。
法律依據:
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十八條
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的女職工按規定生育的,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30天,配偶享受陪產假15天。女職工及其配偶休假期間,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不得降低其工資、辭退、解除其勞動或聘用合同。
經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同意,女職工可以增加壹至三個月的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