踐踏法律應受懲罰:踐踏國家法律法規是藐視法律的行為,是對法律的侮辱,是對國家立法的侮辱,是對國家立法機關的侮辱;是破壞社會主義法制建設、法治建設、社會秩序和國家權力秩序的行為。應依法嚴懲。
踐行法律是依法治國的基本保證:建設法治國家、法治政權、法治社會,必須踐行法律,以法律為治國理政、管理社會、服務人民的依據。
《憲法》規定如下:
第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
國家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壹和尊嚴。
壹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
壹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政黨、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所有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都必須受到調查。
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擁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