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關於危險貨物運輸的國家法規

關於危險貨物運輸的國家法規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

第壹章總則

第壹條為了規範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市場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環境,維護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各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的,應當遵守本規定。軍用危險品運輸除外。法律、行政法規對民用爆炸物品、煙花爆竹、放射性物品等特定類型危險貨物的道路運輸另有規定的。,以那些規定為準。

第三條本規定所稱危險貨物,是指具有爆炸性、易燃性、毒性、感染性和腐蝕性,在生產、經營、運輸、儲存、使用和處置過程中容易造成人身傷害、財產損失或者環境汙染,需要特殊保護的物質和物品。以國家標準《危險貨物壹覽表》(GB12268)中所列的危險貨物為準;未列入危險品清單的,以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或者國務院有關部門公布的結果為準。本規定所稱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是指利用貨車通過道路運輸危險貨物的全過程。本規定所稱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車輛,是指符合特定技術條件和要求,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的貨車(以下簡稱特種車輛)。

第四條危險貨物的分類、細目、品名和品名編號按照國家標準《危險貨物分類和品名編號》(GB6944)和《危險貨物壹覽表》(GB12268)執行。根據國家標準《危險貨物運輸包裝通用技術條件》(GB12463),危險貨物的危險程度分為ⅰ、ⅱ、ⅲ級。

  • 上一篇:國家對集體所有建設用地土地使用權流轉有哪些政策法規?
  • 下一篇: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協議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