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貓狗沒有保護價值,貓狗繁殖快,容易餵養,所以滅絕的可能性極低。貓狗是人的朋友,這是基於壹些寵物愛好者的愛好而提出的口號,而不是壹般的輿論。保護不僅僅是隨便制定壹部法律的事情,它要耗費大量的社會資源。貓狗顯然沒有什麽特別的價值,值得花這個社會資源。除非喜歡貓狗的人自我保護,那沒問題。貓狗只能作為財產來保護。2.中國有吃貓狗的文化。對貓狗的過度保護會激化文化價值觀的沖突和社會矛盾。近年來發生的攔路搶劫案件已經說明了這壹點。3.《貓狗保護法》最大的阻力來自於貓狗愛好者。眾所周知,虐待貓狗的人只是少數,他們壹般都會藏匿虐待,所以保護法對這部分人影響不大,壹年可能會打壹兩次頂。按照國外有貓狗保護法的國家,這個法律其實是針對如何文明養貓狗的,因為文明養貓狗就是對貓狗最大的保護。然而,中國大多數寵物主人拒絕與政府有任何聯系,飼養繁殖過程隱藏在無盡的城市深處,大多數寵物主人不願意被管理和承擔責任(從他們很少履行申請養犬許可證的義務就可以看出)。這種寵物生態顯然屬於想要權利,卻不願意負責的人。這種寵物飼養人群是貓狗保護法成立的最大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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