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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噪聲分貝標準

國家噪聲分貝標準如下:

1,療養院、別墅、高級酒店需要相對安靜的環境,白天不能超過50分貝,晚上不能超過40分貝;

2、生活區、辦公區,對於此類區域白天不能超過55分貝,夜間不能超過45分貝;

3、商業、住宅和工業區,對於此類區域白天不能超過60分貝,夜間不能超過50分貝;

4.工業區白天不超過65分貝,晚上不超過55點。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汙染防治法》第十條。

國務院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制定了不同功能區的國家聲環境質量標準。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國家聲環境質量標準,劃定本行政區域內各項聲環境質量標準的適用區域,並進行管理。

噪音汙染有什麽處罰?

1.受到環境噪聲汙染危害的單位和個人,有權要求加害人消除危害,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賠償損失。賠償責任和賠償金額的糾紛,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或者其他環境噪聲汙染防治監督管理部門、機構調解處理;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當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2、環境噪聲汙染防治監督管理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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