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非子主張“事在四方,在中央;聖賢凡事堅持,四面八方都會起作用”(凡事做錯,產權對)。國家的權力應該集中在君主(“聖人”)手中,君主必須擁有治理天下的權力和影響力。“千騎之主,為千騎之王,故制天下而征諸侯者,亦必用其權也”(諸事不順,人之主)。為此,君主要用各種手段消滅世襲的奴隸主和貴族,“散其黨”,“奪其輔”(諸事不順,主道);同時,選拔壹批經過實踐鍛煉的封建官吏來代替。“丞相必從州部起,猛將必遣卒”(《韓非子賢學》)。韓非還主張改革,實行法治,要求“廢前王之教”(韓非子田文)、“以法為教”(韓非子吳註)。他強調,壹部“法”制定出來,就必須嚴格執行,任何人都不能例外,做到“法不貴”、“刑後不避臣,善不留後”(“凡事適可而止”)。他還認為,只有實施嚴厲的懲罰,人們才能服從,社會才能穩定,封建統治才能鞏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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