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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後打人和不喝酒打人的本質區別。

法律分析:關於喝酒和不喝酒的區別,壹般來說,從法律的角度來說,喝酒和不喝酒沒有太大的區別,都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也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另外,客觀上,行為人在飲酒後,尤其是醉酒後,很難控制自己的行為,可能導致更嚴重的後果。如果造成更嚴重的後果,需要承擔更重的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或者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十八條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時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序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但應當責令其家屬或者監護人嚴加看管和治療;必要時,政府強制醫療。間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時犯罪,應負刑事責任。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醉酒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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