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妳問的實際情況是,妳被指控酒後駕車,被警察處理了,然後妳罵了警察。妳又不是在酒店裏喝酒。妳喝醉了,罵了壹個也在妳旁邊吃飯的警察。
根據妳的補充質詢:
1,警察抓人後,醉酒者被抓,因沒有違法,與警察發生打鬥。違法嗎?
回答:“醉漢沒有犯法”。既然他沒有違法,那就是第二種情況了。作為妳的同行,警察也是公民。兩個公民打架違法嗎?當然是治安管理處罰法。
2.是襲擊公安機關嗎?
答:這個問題是上壹個問題的延續。按照妳的說法,妳和普通市民打架,不構成襲擊公安機關。
3.警察應該傷害並拘留醉酒的人嗎?
答:除了禁止危險的必要措施外,警察沒有任何法律授權傷害公民。而且在妳提到的案例中,警察是普通公民,處理公務時警察只是他的職業。平時也是公民,打人也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
但是,如果妳酒後駕車,警察對妳做的是處理公務行為,他當然可以拘留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