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通過2021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普通高等學校和軍隊院校2022年全日制本科畢業生(含專科畢業生),報考同等學力的應屆碩士畢業生,應於2022年7月1日9時至4時登錄司法部官網或司法部政務服務平臺,填報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的相關信息。申請人可以在註冊地、住所、工作和生活所在地的司法行政機關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
在報名資格條件放寬的地方報名時申請放寬政策,並已達到放寬合格分數線的,應當選擇戶籍所在地設區的市級司法行政機關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畢業後,因學習、工作等原因已將申請人戶籍遷入放寬報名資格的地方的,比照上述規定執行。
在內地學習並畢業的香港、澳門和臺灣省的申請人,可以選擇內地司法行政機關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
2021考試合格人員放棄報考的,應當向報考所在地司法行政機關說明情況。